三大關鍵日期一次掌握
2026年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財政部提醒三大關鍵日期: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9月22日為特別稅率及減免申請截止日,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開徵繳納期間。地政機關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土地所有權人,認定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納稅義務人,若9月1日以後才完成移轉登記,仍由原所有權人負責繳納。
一般稅率與累進課徵方式
財政部表示,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的所有土地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將按超過倍數適用15‰至55‰累進稅率。累進起點地價以各直轄市或縣市700平方公尺平均地價為準,第二級未達5倍為15‰,第三級未達10倍為25‰,第六級超過20倍為55‰。以第五級為例,應徵稅額為課徵地價乘以45‰再扣減累進差額。
自用住宅優惠與申請期限
符合土地稅法第17、18條規定的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可適用特別稅率,騎樓走廊地、道路用地符合減免規則第7條至17條者可減免。以自用住宅用地2‰為例,須由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立戶籍並為房屋所有人,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面積都市土地不超過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211.75坪,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優惠須於開徵40日前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即9月22日前完成,前已申請未變更者免重複申請,原因消滅者應於30日內申報改按一般稅率。
歸戶合併與多元繳納管道
地價稅採歸戶制度,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計算總額。未收到稅單者,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電話或臨櫃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補發。繳納方式包括掃描稅單QR-Code以TWQR線上繳稅,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活期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透過eFCS業者APP或台北通掃描三段式條碼,持單至代收金融機構臨櫃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3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超商或以自動櫃員機轉帳。逾期每超過3天加徵1%滯納金,最高10%。台北市稅捐處提供0800-000321及02-23949211轉181、182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