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才给付引发等待期争议
部分市售寿险综合险规定至第二个保单年度才给付疾病保障等部分项目,是否变相拉长等待期,引起关注。依现行人身保险商品审查应注意事项第67点及第78点规定,重大疾病险及癌症险投保等待期间最长不能超过90天,其余健康险等待期最多30天,部分保单给付时点长于现行规范,因而受到讨论。
金管会完成清查强调不等于违规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关于健康险与包含健康险的综合险保单等待期部分,目前已完成相关保单初步清查,但清查不代表就违规。因商品态样各有差异,是否涉及违规,内部还需讨论厘清,若有需要会请业者前来说明,目前不方便说明业者家数与保单总数。
未涉送审错误应不至于开罚
蔡火炎表示,依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准则第30条,若违反法规可要求保险公司停售商品,或要求修改内容,若损害保户权益,也可请业者提补救措施。不过,若业者未涉及送审程序错误,应不至于开罚。现行清查保单多属备查制商品,依规定仍要在销售后15天内报商品文件到金管会,保险局会审视送审资料是否违规。
业者称非等待期多已先下架
有寿险业者认为,现行这类寿险综合险,有些是利变型商品结合健康险,用于保障与资产传承,主要考量投保者年纪较长,投保体况也有放宽,第一年并未定价,也有与客户揭露,认为时间差不是等待期概念。不过,在保险局清查期间,多数业者已先下架相关商品。蔡火炎说,法规并未禁止综合险设计,不会出现利变型商品不能增加健康险给付的情形,业者也有设计弱体保单供非标准体客户投保。
银行流动性金管会持续监控
另针对市场资金情形,中央银行资料显示,去年第2季到今年第2季38家本国银行流动性覆盖比率依序为去年6月底129.04%、去年9月底129.15%、去年12月底134.08%、今年3月底122.91%与今年6月底122.97%。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王允中表示,金管会与央行持续掌握银行流动性情况,对相关指标、资金水位及资产负债配置皆密切注意,也会要求银行协助中小微企业及自用住宅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