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RL 財經新聞FINANCE
UURL 財經新聞 · 台股盤勢+深度改寫 · 每小時更新

壽險綜合險給付延遲惹議金管會釐清

瀏覽器朗讀 · 免下載

30 秒重點

金管會已完成壽險綜合險初步清查,部分保單第二保單年度才給付疾病保障等項目,是否違反等待期規範仍待討論釐清,若無送審程序錯誤應不至於開罰。

第二年才給付引發等待期爭議

部分市售壽險綜合險規定至第二個保單年度才給付疾病保障等部分項目,是否變相拉長等待期,引起關注。依現行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67點及第78點規定,重大疾病險及癌症險投保等待期間最長不能超過90天,其餘健康險等待期最多30天,部分保單給付時點長於現行規範,因而受到討論。

金管會完成清查強調不等於違規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關於健康險與包含健康險的綜合險保單等待期部分,目前已完成相關保單初步清查,但清查不代表就違規。因商品態樣各有差異,是否涉及違規,內部還需討論釐清,若有需要會請業者前來說明,目前不方便說明業者家數與保單總數。

未涉送審錯誤應不至於開罰

蔡火炎表示,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30條,若違反法規可要求保險公司停售商品,或要求修改內容,若損害保戶權益,也可請業者提補救措施。不過,若業者未涉及送審程序錯誤,應不至於開罰。現行清查保單多屬備查制商品,依規定仍要在銷售後15天內報商品文件到金管會,保險局會審視送審資料是否違規。

業者稱非等待期多已先下架

有壽險業者認為,現行這類壽險綜合險,有些是利變型商品結合健康險,用於保障與資產傳承,主要考量投保者年紀較長,投保體況也有放寬,第一年並未定價,也有與客戶揭露,認為時間差不是等待期概念。不過,在保險局清查期間,多數業者已先下架相關商品。蔡火炎說,法規並未禁止綜合險設計,不會因此出現利變型商品不能增加健康險給付的情形,業者也有設計弱體保單供非標準體客戶投保。

銀行流動性金管會持續監控

另針對市場資金情形,中央銀行資料顯示,去年第2季到今年第2季38家本國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依序為去年6月底129.04%、去年9月底129.15%、去年12月底134.08%、今年3月底122.91%與今年6月底122.97%。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金管會與央行持續掌握銀行流動性情況,對相關指標、資金水位及資產負債配置皆密切注意,也會要求銀行協助中小微企業及自用住宅貸款需求。

常見問題

壽險綜合險第二年才給付是否算等待期?

部分保單規定第二個保單年度才給付特定傷病等項目,長於重大疾病險及癌症險90天、其餘健康險30天的規範,金管會表示因商品態樣各異,是否違規仍需討論釐清。

金管會清查後是否會開罰?

金管會表示已完成初步清查,若業者未涉及送審程序錯誤,應不至於開罰;若違反法規,可依規定要求停售、修改內容或提出補救措施。

利變型商品結合健康險是否被禁止?

金管會表示法規並未禁止綜合險設計,利變型商品若結合健康險給付就會變成綜合險,不會因此不能增加健康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