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資元年成熟資產尋長期資金承接
綠能金融與資本市場創新論壇今(3)日於台北晶華酒店舉行,邀集信用評等、商業銀行、私募股權、基礎建設基金與投信投顧業代表與會。與會者指出,台灣綠能的資金課題,正從專案能否融到資,延伸至成熟資產如何由長期資金承接,探討再融資、專案債券與不動產投資信託等工具,如何建立綠能資產的長期投資市場。
2026年被視為台灣綠能的再融資元年,海能風場4月完成新台幣589億元再融資,吸引31家金融機構參與、超額認購逾2倍;7月彰濱光儲案場亦完成92億元再融資。隨案場逐步商轉,透過再融資回收及重新配置資金支持下一批建設,已成為能源轉型的重要金融議題。
專案債券試點與REITs基金架構並進
惠譽信評董事總經理Sajal Kishore表示,亞太再生能源融資結構差異甚大,債務年期可從3年至20年,還款安排亦有所不同。部分市場面臨售電價格波動、購電方信用、電網壅塞與棄電等風險。再生能源專案進入營運期、風險降低後,正是導入資本市場融資的適當時機,透過發行債券可協助銀行釋出授信額度,形成資金循環。印度、印尼及澳洲等國已廣泛運用美元離岸綠色債券融資,台灣則因企業購電合約逐步擴大,加上離岸風電發電表現與現金流預測度較具優勢,有助降低專案融資風險。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副總經理李靜婷分析,風場商轉後,隨興建風險降低、營運實績累積,融資風險輪廓與興建期不同。再融資亦有機會降低出口信貸機構的保證比例,釋出承保量能供後續風場開發。以海能風場為例,興建期有6家本國金融機構參與,商轉後再融資增至17家;本國金融機構承作融資金額占比,從約30%提高至約67%。她建議綠能資產證券化應以專案債券率先試點,因其為市場熟悉的融資工具,具備一定投資人基礎,成功發行後可進一步為推動REITs奠定基礎。
此外,金管會於立法院本會期再度將證券與不動產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法修正草案列為唯一優先法案,全力推動台灣REITs改採基金架構發行,該法案目前正進行黨團協商,力拚今2026年年底前完成三讀通關,將引進基金與信託雙軌制,允許專業投信發行REITs,並將投資標的從傳統商辦拓寬至公共建設、綠能及資料中心。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尤昭文強調,公會積極配合政府兆元投資台灣政策,早期綠能建置資金多仰賴外資挹注,若能推動綠能資產證券化,發展REITs,將有助於開發商回收資金、挹注後續開發,並讓一般民眾也能參與投資、共享電費收益。彰濱逾100 MW浮動式太陽能結合儲能案場再融資案例,本國金融機構承作金額占比亦由約29%升至約51%,並呈現由台電購電合約轉換為企業購電協議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