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徵規模擴大 公告地價調漲帶動
今年全國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財政部公布,全國開徵戶數約939萬戶,較去年增加1.64%,課徵稅額達1,046億元,年增6.91%。稅額增幅明顯高於戶數成長,主因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漲5.24%,以及土地所有權移轉、使用情形變更等因素。
從各地調整情形來看,今年以金門縣平均上調10.29%最多,新北市以10.05%居次,桃園市、台南市及新竹縣調幅都超過7%。由於公告地價是計算地價稅的重要基礎,隨著各縣市陸續調升,連帶推升整體稅收規模。
自用住宅近半戶數 稅額不到一成
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稅負差異顯著。財政部統計,今年自用住宅用地開徵約424萬戶,占全國45.11%,但稅額僅約76億元,占整體7.25%。占近半數的戶數僅貢獻不到一成稅額,個別地主實際應繳金額,視土地適用稅率及使用情形而定。
各縣市稅收高度集中於六都,合計開徵約654萬戶、稅額約871億元,分別占全國69.63%及83.24%;其餘縣市總計約285萬戶,課徵金額約175億元。其中台北市雖非戶數最多,但因土地價值較高,課稅總額約298億元,占全國28.45%居各縣市之冠;新北市則以約172萬戶、占全國18.33%,成為開徵戶數最多的縣市。
8月31日為基準日 留意移轉時點
財政部提醒,地價稅每年以8月31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依當天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認定全年納稅義務。土地在8月31日以前完成移轉登記者,當年度地價稅由新所有權人負擔;若9月1日以後才完成登記,則由原所有權人負責全年稅款。即使土地已經出售,仍可能收到當年度稅單,近期有土地買賣或移轉情形的民眾,應留意納稅義務歸屬,並於11月底前完成繳款,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