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券商通報,對應10月22日交易
台灣證券交易所28日公布違約交割資訊,PCB軟板廠台郡(6269)發生鉅額違約交割,申報金額約3308萬元,通報券商為永豐證券台南分公司、元大證券桃興分公司、玉山證券城中分公司及永豐金證券等4家據點。此案為今年集中市場第14起個股鉅額違約交割,若加計上櫃市場13起,全市場累計已達27起。
根據證交所公告,28日集中市場違約交割買進、賣出合計總金額達1.7億元,買進、賣出相抵後金額為1237.78萬元。依台股T+2交割制度,投資人須於成交日後第2個營業日完成交割,此次公告案件對應10月22日的股票交易。當日加權指數開高走低,終場大跌846.34點,台郡股價同步承壓,下跌7.9元,跌幅9.12%,收在78.7元。
今年第14起,累計27起
統計今年以來集中市場達公開揭露標準的個股鉅額違約交割,包括旺宏(2337)、佳必琪(6197)、新日興(3376)、欣興(3037)、華通(2313)、國巨*(2327)、友達(2409)、禾伸堂(3026)、南亞科(2408)、聯茂(6213)、致茂(2360)及台郡等,其中包含國巨*曾發生3次。在台郡之前,前一起為10月12日公告的致茂,由聯邦證券三重分公司申報,金額5859.5萬元,為今年集中市場第13起。
進一步觀察金額規模,今年已揭露案件中金額最高為9月21日申報的聯茂(6213),金額達3億1930萬元居首;其次為6月9日申報的佳必琪(6197),金額1億4950萬元。排名第3至第5依序為6月26日申報的華通(2313)8574萬元、7月2日申報的友達(2409)7325萬元,以及3月5日申報的旺宏(2337)5902萬元。此次台郡3308萬元依統計為今年第11大,近兩個月排名第3。
違約交割定義與提醒
所謂違約交割,是指投資人買賣股票成交後,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交割義務,例如買進後交割帳戶資金不足且未能及時補足。依現行制度,投資人原則上須於成交日後第2個營業日上午10時前備妥交割款項,若發生違約,券商可辦理違約申報及後續處理,違約人可能面臨違約金、債務追償及信用紀錄受影響等後果。鉅額違約交割並不必然代表當沖失利或資金鏈斷裂,實際原因須視個別案件而定,投資人應留意交割期限及帳戶資金,避免調度不及而違約。